点击??“我的法律学堂”,懂点儿法律挺好中国法律重述“中国法律重述”系列,以法律问题的系统化重构为基础,检索呈现该问题适用的全部法律规定,帮助您有效完成知识积累,向多领域的法律大神更近一步!扫一眼体系摸一摸框架1.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变更信息报送2.基金从业资格2.1资格要求2.2资格认定3.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3.1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3.2禁止性条件3.3基金从业资格3.4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整改期限读一遍规则1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变更信息报送《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15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2基金从业资格2.1资格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16条第1款,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年4月2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第1款,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条“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规定,私募证券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年11月23日《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第2条第1段,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条的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的取得方式已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中进行了解答。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变更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同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类型等申请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高管人员和基金经理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年11月23日《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第2条第2段,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自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下一步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按照《基金法》的规定,对基金从业人员进行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机构整改。2.2资格认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16条第2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年4月2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第2款,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进一步明确取得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的相关安排。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1)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2)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相关资产管理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万元以上;或者最近三年在金融监管机构及其监管的金融机构工作。根据此种情形进行资格认定应提交相应证明资料。(3)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此类情形主要指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或者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关资格;或者已取得境内、外基金或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相关从业资格等。根据此种情形进行资格认定应提交相应证明资料。3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3.1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17条第2款,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3.2禁止性条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17条第1款,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3.3基金从业资格3.3.1资格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4条“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第1款,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3.3.2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条件(1)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4条“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第2款第1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及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号),符合相关考试成绩认可规定情形的,可视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4条,参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一组织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和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年9月份推出)。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2)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3条第1款,根据《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号)的规定,已于年12月份之前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投资基金》科目考试的,需再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3条第2款,已于年12月份之前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或通过《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的,均可直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3)具备一定条件,通过《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4条“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第2款第1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万元以上。(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4条“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第2款第2项,拟通过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还应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2条第1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的,可以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一、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万元以上;二、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不含《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科目)、期货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2条第2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由所在机构或个人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门)或基金服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资产管理规模证明,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2条第3款,上述申请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资格认定文件上传端口报送。(4)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方式《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第4条“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第2款第1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四)中国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①申请认定的条件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1条第1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申请认定基金从业资格:一、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6年及以上,且参与并成功退出至少两个项目;二、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且从业12年及以上;三、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四、在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从事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教学研究12年及以上,并获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②申请认定的材料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1条第2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由所在机构或个人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资格认定申请书;(二)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三)相关证明材料:1、符合上述条件一的,需提交参与项目成功退出证明和两份行业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荐信,推荐信中应附有推荐人职务及联系方式;2、符合上述条件二的,需提交企业和个人的相关证明和两份行业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荐信,推荐信中应附有推荐人职务及联系方式;3、符合上述条件三的,需提交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4、符合上述条件四的,需要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和两份行业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荐信,推荐信中应附有推荐人职务及联系方式。④资格认定委员会构成及工作机制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1条第3款第1项,资格认定委员会构成及工作机制:资格认定委员会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事(不含非会员理事)、监事及私募基金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构成。每次从上述委员中随机抽取七人组成认定小组,小组成员对申请资格认定的人员以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参与资格认定的表决人、推荐人及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的从业人员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年5月13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第1条第3款第2项,上述申请资格认定的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协会私募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专用邮箱,邮箱茬确认产品身份时茬确认产品身份时另外它的芳香气味是挥发油造成的另外它的芳香气味是挥发油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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